短篇小说:这小子真坏
纯爱战神一刀一个牛头人 • 2023-05-28 04:39:35 • 同志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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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工作

我大学毕业分配到市府机关工作,恰逢召开一年一度的市级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领导为了让新来的大学生有机会了解基层,锻炼自己,把我们一起新分来的三个大学生都派去参加这次表彰大会的筹备工作。我分在材料组,专门负责收集整理撰写先进人物的事迹报告。

在我这次撰写的先进人物事迹中,最让我最让人感动的只有一个,就是那个民政福利局下属的民政福利公司的小年轻人。他有二十二岁,孤儿,主要事迹是不计各人得失,把本片区生活没有着落沿街乞讨,卖唱的盲人,残疾人都组织起来,成立了棕麻厂,让他们在那里工作,生产自救,养活自己。

我一看材料介绍,就觉得这个事迹写出来一定很感人,我一听说他是孤儿,顿时可怜,怜悯之心就油然而生。为了把这个先进材料即时写出来,我直接下基层到了那个民政福利公司。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残疾人,盲人工作的场面。一共二三十人,他们虽然眼睛看不到,手脚不灵便,工作环境不是很好,却有说有笑,兢兢业业的在工作。他们把一叶叶棕解开,再搓成棕绳,或织成蓑衣。让我感到惊奇的是,我过去很多次看过在市区中心公园门口拉着二胡唱“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的那盲人父子两,现在也在这里工作。

我采访了他本人,一个大致一米七的个头,长相很普通,看起来很本分的小伙子。他话不多,问一句答一句,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忧郁。我也采访了几乎每一个在这里工作的残疾人,从他们那里了解到几乎来到这里工作的每一个家庭都与他有着一定的关系,换句话说,都是他亲自找到他们,把他们带到这里来的。

我把这次采访的记录综合成一个题为“我为残疾人谋福利”的事迹报告,报告在大会上宣读时,许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感动得掉下了眼泪。那时我真的感觉到了英雄人物,先进事迹给人带来的巨大影响和鼓舞。结果他在这次市级的先进代表大会上获得了先进个人二等奖。

先代会结束后,我们就要回到自己原来的工作岗位。在大会的最后的晚餐上,他特意找到我,说要跟我交个朋友。我跟他开玩笑说“我不要,你是先进人物,目标太大,我不配与你交朋友,再说我也怕把你带坏了”。他满谦虚地说“其实我并没有做什么,只是你这小子太会写,瞎编,乱吹,结果连我自己都飘飘然不知道我是谁”。

过了一星期,是个星期五的下午,他来到我办公室说要请我吃饭。我正好也不知道周末怎么打发时间,也就答应了他。他带我来到一间小饭馆,因为我跟他说我喜欢吃风味小吃什么的。我跟他算是已经认识,两口酒下肚就打开了话匣子。我的人生比较简单,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毕业就分配到这里工作。他的人生就多了许多坎坷。

他是独儿子。因为家庭出身是工商业资本家,父亲在历次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中都被整。文革刚开始,父亲就感觉到了自己已经走到人生的尽头,在被没日没夜的轰炸式批斗,游街之后,已经换肝癌的父亲,惨死在五七干校的牛棚里。那时他只有七岁。父亲留给母亲的简短的遗书,要母亲把他养大,要他好好上学,要他承继香火。父亲死后,是他给了母亲活下去的勇气,本来已经因忧郁而身换重疾的母亲,硬撑着活到他上了高中。他进入高二的时候,母亲因心脏衰竭与世长辞。母亲火化后,他把骨灰和父亲的放在同一个土瓮里,合葬在一起。从此他变成了孤儿,是在政府民政福利部门的帮助下,他完成了高中学业。为了养活自己他走上了社会。

据他说,过去东城角这一条街的房产店面都是他家的,是后来城市工商改革,公私合营,一夜之间,全部收归国有。现在他住的一楼一底两间房,是他父亲平反昭雪,政府归还给他的。

他的故事让我悄然泪下,我后悔当初不知道这段前面的故事,不然,那个先进事迹报告会写得更感动人,拿个一等奖不在话下。

自从跟他吃完那顿饭后,我内心深处对他充满了同情与可怜,总觉得好像欠他什么,总想从个方面帮助他。给他关怀,给他照顾。

二、在一起的日子

单身汉的生活过来都知道,就是打游击。虽然他有工资,足够养活自己,但我看他也不象天天自己做饭,勤俭持家的那一种人。一天两餐三顿都在外面饭馆吃饭,花钱不说,不够卫生,特别是夏天,容易染上肠胃系统的疾病。

我问他要不要到市府机关食堂来吃中饭晚饭,比较便宜,菜的选择性也是很多的。他说他很乐意,只是不知道行不行。我说管他行不行的,那么大个机关,上百人的,有谁会知道。他又说这样也好,我们可以天天见面。我说天天见面有什么好,烦不烦啊?

正好是月初,我就买了双份的饭菜票。从此他每到下班时间就到我的办公室来找我,有时办公室有人,他就在外面玩,老老实实地在等。有时候他来晚了,我已经把两套饭菜打来,用碗盖好,我自己也不吃,等着他来一起吃。这样的事我做过不下几十次,等过不下几十次,我不知道他的感受。但是有一次,我在会议室开会,很晚才散会,他象我一样,把饭菜打好,盖好,坐在我的办公室看报纸等我。我回去办公室,看在眼里,暖在心里,感动的饭菜在嘴里老嚼,就是咽不下去。眼泪在眼睛里打转。通常是吃完中饭,他就回家,我就回我的宿舍去午休。

因为在机关里有开水炉子,一般我们吃完晚饭就趁机把脸脚洗了,然后再各回各的家。那时候,一般人都是一个脸盆,一盆水,洗了脸再洗脚。我算是比较讲究卫生的,有一个脸盆,又买了一个脚盆。大学时候,我就是这样,我同学说我有洁癖。但是水还是一盆,只是换个盆而已。洗脸总是我先洗,他后洗。洗脚,如果分开来洗,水就凉了。干脆两个人一起洗。四只脚放在一个盆里,一会你踩住我,一会我踩住你,温暖从脚底传到心里。

我住在市府机关单身宿舍。两个人住一间,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只有两张单人床,书桌还是我自己买的。我的室友是和我同批分来的大学生。他有女朋友,那女孩很粘糊,三天两头来找他的男友,两个人唧唧哦哦的,不是我怕当电灯泡,是我看到听到这种男女私情的事情,心里实在有一种说不出的不舒服,甚至有点恶心。感觉实在不方便,所以我时常回家去住。

那时候大家工资都不高,谁也养不起谁。每个月他发了工资就主动把伙食费交给我。就这样折腾了三,四个月。有一天晚上,他说要跟我去我的宿舍看看,我带他去了。正好我室友的女朋友也在,他(她)们又放音乐,又吃东西,又大声讲话,嘻嘻哈哈的。

第二天,他对我说你住的地方乱轰轰的,你去我那里住好了。吃完中饭就让我跟他去他家。他家距我们机关骑单车就十多分钟的路,在一个小巷里,里面有三,四家人住,倒是挺安静的。一楼一底,楼上是卧室,楼下是客厅兼餐厅。收拾的干净得体。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在那么大的城市中心,能有这么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算是得天独厚了,当然这是他父母用性命换来给他的。后窗户一打开是个小学校,上班上学时间,可以听到书声朗朗,觉得有点吵闹。午休和晚上,很安静,并不影响睡觉。

进门还没坐下,他就把楼上和楼下的钥匙各给了我一把。让我不想会宿舍,不想回家就到这里来住。我手里握住那两把小小的钥匙,心里却很激动,谁会把自己家的钥匙随便给别人?他给我的不仅仅是钥匙,是信任和友情。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真想一下抱住他,给他一个吻,可是我不敢。

我并没有天天去他家,来这里工作也快半年了,我大概知道我室友和他女朋友来访的日程。大概一周有那么三天(二,四,六)百分之九十会来。所以星期二,四我就去他那里。我室友知道我周末回家,又听说我二,四也不来了,给他们更多的时间和空间,为此还专门请我吃了一顿,我把他也拉去一起吃。不过我跟我室友说只要别把孩子生在这里,逼迫我搬家就好说。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我与他的认识,也许是有缘,也许有邂逅相逢的成分,但绝对不是一见钟情的那一种故事。说实在的,论长相,我自认为我比他长的还更好看一点。他的卧室只有一张双人床。还好有两床被子,所以不论是睡午觉,还是过夜,各盖各的被子,井水不犯河水,只要大家落守成规,把持住自己,应该不会出什么大事情。

大约是一个月以后吧,一个很有名的芭蕾舞团来我们市演出。票价很贵,因为我喜欢看芭蕾舞,一共演三场,他陪我去看了两场。看到可以哼出来“天鹅之死”和“西班牙舞曲”的主旋律。我知道他对这种阳春白雪的东东不一定感兴趣。但是看完以后,他说很好看,音乐很美,看那些天鹅和王子的身材多好。

看完第二场散场以后,我们在路边摊吃了夜宵,因为太晚,又是星期四,我就跟他回家在他那里过夜。洗漱完毕,他把两床被子重迭在一起,说天气太冷,当然冬天是有点冷,这样比较暖和。我和他都有从小只穿裤衩睡觉的习惯,穿衣服睡就会做梦。两个大小伙子就这样赤身裸背钻进了同一个被窝里。不知道是这两天爱情音乐听多了,还是戏看多了,他很兴奋,一躺下来就开始不老实起来。身体紧紧的靠近我,也没有什么前奏(抱,吻,说爱呀什么的),就一把握住我的阳根,三下,两下,我就不行了。也许是已经前奏了半年了。两个男人互相这样,我是第一次,我相信他也是第一次。我好紧张,心在砰砰的跳。他把我弄成这样,他更紧张,声音颤抖地说“不要怕,我也会这样,你不信你帮我弄。”说完把我的手拉去握住他那里。整个被窝里弄得粘糊糊,湿湿的,没法睡……

虽然晚上没睡好,早上起来却精神很好,把垫的盖的通通撤下来拿去洗了。一夜之间,心里严然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从此机关宿舍去的更少了,三天两头往他家跑,即使周末也不大想回家。我机关宿舍的室友在机关里遇到我好几次说又要请我吃饭。我真是象蜡烛,燃烧毁灭了自己,却照亮了别人。还不到半年,我就听说我的室友,那油嘴滑舌的小子就去民政局申请要扯结婚证了。我想八成是已经先上了车,现在不得不补票了。

再拖下去,恐怕孩子生出来要归罪于早产了。有一天回去取衣服,碰到室友和他女朋友,果然,看到她的肚子已经显山露水了。这表明我搬出这间机关宿舍的日子也是指日可待了。

我与他的关系,一夜之间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如果说这是一夜情,那一夜情也有真情,更有激情。老实说,他看起来汉汉子子,普普实实的,一点看不出来他是这类人,更不是什么风月老手。所以我一直都不敢轻易表白,更不敢盲从下手。难道真的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困惑。从此我们已不再是一般的朋友,我们已经变成情人,爱人。虽然他的年纪与我不相上下,本来我是可怜,怜悯他,想尽力而为帮他,而现在我内心却反过来变成爱他,把他当作我的依靠,把他的家当成可以挡风遮雨的港湾。记得那时候流行畅销的是翻译的希尔顿的小说,我买来看,他说他也要看,我说我看完给他看,他说要一起看。晚上下班回来,洗漱完毕,坐在床上,脚躲在被子里,他背靠着墙壁,我背靠着他,他两手从后面抱住我,我双手在前面扶住书,说是一起看,实际上是我在念给他听。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一起并排骑单车,他就喜欢用一只手推着我的后背。我变的有点赖皮,他推着我,我还带着煞车,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傻呼呼地说“你看着很苗条的,怎么感觉那么重”,“重我也要你推我?!”我开始对他撒娇。他说“完了,完了。”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我跟他都陷进这种事情里去了,完了,没救了。其实,我不是骑不动,也不是真的很懒,我要的是那种心里被人呵护的感觉。

那年的八一建军节,机关组织年轻人去部队慰问亲人解放军。我们去的是导弹部队,在大山里。解放军战士对我们很热情。慰问结束还送了我们一起去的四个人每人四,五只鲜活的土鸡。记得有一个东北战士,还专门告诉我说“俺是农村兵,俺知道这只最会下蛋”。

回到城里,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回到他那里。他还没有回来。我立刻把炉子搬出来,点燃报纸,木柴,再把大煤架上去,烟秋火燎,烧了一锅开水。再卷起手袖,裤腿,用左脚把鸡腿踩住,左手拿住鸡翅膀,掐住鸡脖子,右手握住菜刀,四脚四手,一闭眼,一咬牙,把那只最会下蛋的母鸡杀了。等开膛破肚,才发现那可爱的东北战士眼力真好,果真是一只最会下蛋的鸡。肚子里的大蛋小蛋,有几十个上百个。真可惜!?又添上另一铲大媒,换上满满一锅清水,放上葱姜盐巴,把整只鸡连同那一窝蛋一锅煮了。心里的感受就如同那老歌里唱的“炉中火,放红光,我为亲人熬鸡汤,续一把蒙山柴,炉火更旺,添一瓢沂河水,情深意长……”。

六点多钟,等他下班回来,整个小巷里已经飘满了鸡汤的香味。一进门,他问是哪家煮鸡挺香的,傻样的,边说边吸了吸鼻子。我说是我们家。打开锅盖一看,那只鸡已经煮的脱皮离骨。我用一个大碗给他盛了一碗汤,外加一只鸡腿和那窝大大小小的鸡蛋,再撒上一些碎葱花和一点胡椒,放在他面前,让他快趁热吃,给他补一补。他说你的呢?我说今天是星期六,我回家吃。他心血来潮,硬要我喝几口汤,然后送我回去。出门前还互相用那沾满鸡汤油的嘴互吻了一下。他平时周末也有送我到半路的习惯。两个人把单车推出来骑上,他推着我的背,一直把我送到岔路口,才折转回去。真是情到深处自然浓。

我回到家门口,才突然想起来,要带回家养的那三只鸡忘在他家了。真是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丢三啦四的,没办法,只有掉过头来往回骑。最近,连老妈也说我心不在焉,魂不守舍的。

他银行里有没有钱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他给我看过他有的宝贝,都是他爸妈留下来的,不知道是藏在那个墙逢里,扫四旧时没有扫到,文革抄家没抄着。有些银的玉的首饰,还有几十个袁大头,是银元,上面是袁世凯的头像。他选了两个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假装用嘴吹一吹,再放到耳朵那里听一听,说这两个是纯银的,明天拿去打两个戒指,一人一个。我以为他是在耍魔术。

第二天中午在机关吃完饭,没有直接回去睡午觉。他带我去那个刚开张不久的工商农贸个体市场,找到一个路边摊专门修理金银手饰的小炉匠,花二十块钱的工钱,等了将近一个小时,真的用那两块银元打了两个很亮丽的戒指。那小炉匠问我们要不要打成带印章的,我说那是山区少数民族农民戴的,太土,不好意思戴。结果就打了两个小铁环。我总觉得那小炉匠有偷工减料,要不那么大两块银元,怎么就只打那么两小个小铁环。

总觉着是用一个掰成两半打的,另一个被小炉匠给私吞了,还收我们二十块工钱。打好以后,当着那个小炉匠的面,他亲手把一枚戒指戴在我的右手食指上,自己又把另外一枚也戴自己的右手食指上。那个小炉匠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嘴笑得快裂到耳根子,头却直摇个不停。你别说,那时候街上时髦的年轻人,还真的流行戴个白银的戒指,项链,手链什么的。

记得是秋末初冬的季节,我不知是过敏还是什么细菌感染,左眼长了一个疥子,需要开刀。按他的说法是时常回头看什么帅哥才这样的。本来手术完我要回家调养的,但他说他要照顾我一回,不然怕以后不再有机会了。听起来好像以后会生离死别似的。我依了他。让他照顾了一个星期。中午从机关带饭回来给我吃,晚上天天跑不同的餐馆买各种好吃的补品。什么三七罐罐鸡,天麻气锅鸡,党参排骨汤,白云豆猪脚,甜酒鸡蛋,应有尽有,跟做月子似的。我虽然只有一只眼睛露在外面,他对我的好,却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到了星期六晚上,他问我要不要回家,他送我回去。我说不要,要跟他在一起。他没有说什么。星期天早上又问我想不想回家,他陪我回。我不要。我要跟他在一起。其实,我是想等到星期一眼睛拆了线再回去。以免我父母担心。他们并不知道我眼睛做手术的事。这时他变的好像热锅上的蟑螂蚂蚁,坐立不安。吃完中饭,快到午睡时分,他说他要出去一下,就没影了。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我伤口还有点痛,收拾干净餐桌,就合衣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刚要进入白日梦,咚,咚,咚的敲门声把我吓醒。心一下子提到喉咙眼,颤动个不停,露在外面的那只眼睛眼皮更是跳的象电动的似的。我跟他在一起那么久了,很少有人来访。也许我只是星期一到星期五跟他在一起,周末的情形我不知道。

我边问是谁,边起身去开门。门外的人回答说是我,我是谁?而且是是女人的声音,我心里纳闷。门开了,一个漂亮的小姐站在那里,披肩的长发,脸上有淡淡的粉妆口红,黑色灯芯绒外套,是布扣子衣襟从左边开的,配一条到膝盖的短裙,胳臂上还挂着一个白色的手袋,看起来挺典雅的。长相嘛有点象“天下无贼”里的扮女贼的刘若英,只是没有那么深沉和野性。

除了我妈,我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不得不这样近距离的观察一个女人。她用友好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先开口了,说“我知道你是新来的大学生,我男朋友说他跟你是很要好的朋友。”我心里正想我男朋友怎么没有跟我提起过你。得,敢情人家认识我我不认识人家。好像他们都在明处,我在暗处。

进屋来,她又说“我知道他跟你在一起,我就放心了。不然,周日我要上班,家住的又远,不能来陪他,他一个人吊二郎当的,怕他交了不好的朋友,学坏了。跟大学生在一起,很好。”她显然看问题太片面,大学生就一定是好的吗?有的大学生,比小学生还坏呢。当然,我不是指的我自己。

听她的口气对我挺有好感的。也是从她的嘴里我才知道这周末的故事和事情的真相。她确实象女主人,放下手袋,屁股还没坐下,就圈起手袖,开始大搞爱国卫生运动。最后,把床旁边书桌下面的那个纸箱里的脏衣服,统统拿出去洗了。那里面,也有我的内衣内裤。我想阻止,已经来不及。我说我怎么看不出来他那么勤快呢。我和他一周的衣服,星期一我回来,都洗好凉干了,我顶多只是折叠一下。原来是有真人洗衣机在运作。

我愣在那里,意识有点模糊,那些内衣裤是很难洗的,我洗过,水一泡,滑腻腻的,上了肥皂都不管用。我跟他在床上激情以后,每次都是把内衣内裤当抹布来用。越想越觉得有罪恶感。心里感觉开始恨他,恨他怎么这样对我,什么事情不实话实说。都一,两个小时了,也不见他的影子。变成我跟他的女朋友在独处。最后,我也变成热锅上的蚂蚁蟑螂,干脆收拾东西,跟她说一声再见,骑上单车回家了。管他眼睛拆不拆线,爸妈担不担心的。

回想起来,我跟他在一起,第一次红脸是过春节的时候,他的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回家来过年,家里住不下,一个礼拜都在他那里借宿。因为,只有一张床,肯定是两个人同床。那个人是当兵的,我见过一次,挺英俊潇洒的,连我都有点喜欢,只是不敢表露。他跟他在一起,有没有怎么样我不知道。尽管他当着我的面,对天发誓他们只是一般朋友,我还是将信半疑,一个礼拜没有跟他讲话。

上次的阴影犹在,这又凭空从地里冒出来一个女人,看今天他怎么说。星期一我去上班,本不打算再理他。午饭的时候,他来了,嘻皮笑脸的,也不解释什么,忙着去打饭菜。狼吞虎咽的吃完了,又陪我去医院拆线。然后,又买水果给我吃。两个人骑着单车,他还帮我扶住龙头,怕我骑车摔倒似的,硬要我去他那里午休。我是那种经不起考验,经不起诱惑,又不计前嫌的人。虽然不想跟他讲一句话,可是他这样百般温顺,最后就范的还是我。

我昨天晚上在家里辗转反侧不能入眠,我早就自己反应过来,他是怎么样的人了。用现在时髦的话讲,不就是双性恋吗?又喜欢男孩,又喜欢女孩,平时跟我在一起,周末跟女孩在一起。只是我不想挑明了。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感,我真不知道他怎样去分自己的心,自己的爱,他到底是在骗她?还是在骗我?还是两个都骗?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后来,我老实告诉他,他的女朋友挺漂亮满贤慧的,差不多就赶快成家吧。还在瞎混什么。好像不久前听他说漏了嘴,他(她)们俩刚开始感情很好的,甚至她还为他拿过小孩子,后来在一起时间久了,就时常吵架。他还嫌弃人家是初中生,职业不太好,在糕点厂工作,又是家里兄弟姐妹太多等等。我说,你自己不也只是一个老高中生,还要挑三拣四的。糕点厂有什么不好,回想起来连我都沾了不少光,以后小孩子不愁糕点糖果吃。

这年头只要能赚到钱,做什么都没关系。不过,最关键的是要有爱,你忘了你是先进工作者了,你看你们公司的那些个盲人,残疾人夫妻,多恩爱呀。你看我们俩,那跟那,谁跟谁呀,不也挺好的吗。他说你小子就是没正型,我就是跟了你才学坏的。妈的,把责任全推倒我头上了,他忘了当初是谁先对谁出手的。

在一起的日子过得是那么快,转眼又到了年末,市里又要召开一年一度的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自从去年第一次参加完以后,我摇身一变成了采访,写先进事迹材料的老经验了,自然又被抽调去筹备组参加工作,还封了一个什么副秘书长之类的没有品级的蚂蚁官。大会在市府招待所召开,吃住都在那里,为了方便工作,还给我自己一个单间。

大会开幕的头一天晚上,天气阴冷阴冷的,第二天一早就白雪飘飘,据报导这是这个南方城市六十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树被压倒,公共汽车停驶,学校停课。后来证明也是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场雪。我们从小长大没有见过雪,激动的心情表现在脸上,躁动在心里。他上班的地方距离市府招待所很近,大雪封路,单车根本没有办法骑,我就让他来陪我。用现在的时髦话讲叫三陪。我住的是单间,吃的更不用发愁。几百人的会议,一天三餐,走进餐厅,不管认识不认识,自由组合,八个人一桌,坐下来就吃,总是八菜一汤。最大的好处是不用付一分钱,吃完一抹嘴就走,你说吃大锅饭多好!晚饭以后就出去打雪仗,堆雪人。

一周的会议,晚上还有电影和文艺演出,跟过节似的。夜里就两个人紧紧的依偎在一起,忘记了以往的一切不快,两个人又真心的在一起爱过。那时候我们的爱说起来很简单,最多就是抱一抱,吻一吻,动一动手。也没有什么山盟海誓的诺言。没象现在什么做1做0,你插我,我插你。你不要我,我就死什么的。听起来好像在互相残杀似的,让人怕怕。

大会闭幕的那天晚上,我让他把他女朋友也叫来。因为晚上有大型舞会。没有女孩子,两个光棍怎么跳?而且,他的女朋友很崇拜大学生,这种场合可以看到好几个大学生。其实,我是喜欢跳喜欢秀舞技的,三步,四步,甚至探戈都不在话下。舞会开始,他们两个跳了两曲。我想她已经活动开了,“昨夜星晨”前奏音乐一起,我邀请她跳一个探戈,她穿得很得体,长发也盘在头顶扎成公主头,看起来挺有风度的。

因为是探戈,为了让动作舒展大方,除了下腰的动作,我们没有太贴近。她象经过专业训练的一样,腰细的象马蜂,身体轻的象蝴蝶,舞步轻快敏捷。一曲结束,下一曲是慢板四步“月亮代表我的心”。应该轮到他上场了,她却主动邀请我再跳一曲,把他凉在一边。我有点过意不去,但又要顾忌到她的面子。跳到高潮她的的脸明显贴近我的左胸,她的左手紧紧搂住我的腰。八成是被那歌词所感动。我一时有点不知所措,步子也乱了,老是踩不到鼓点上。他在舞池边上一定看在眼里。

舞会结束,他送她回家,把我一个人留在市府招待所,疯狂了一个礼拜,就今天晚上感觉特别的寂寞,冷落。

回到机关上班,同事说我女朋友很漂亮,这是哪跟哪?我一头露水。后来反应过来,也觉得用不着解释,不如当作放了一个烟幕弹好了。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三、误会分歧

春节机关放假好几天,大年三十和初一在家陪父母过的。初二去看他,他显得阴忧很多,我向他道歉没有陪他过大年。他带理不理的样子。初三要去我表姐家吃饭,我去他女朋友的糕点厂订了一个蛋糕。她说邀请我初四晚上去她家吃饭。我跟他去过两次她家。我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会去,顺便邀请我也去。第二天,还专门买了礼物提着去。到那一看才傻眼了,是专门邀请我一个人去的。而且吃的是家常便饭,这我到不在乎。这说明是她自个的主义,连她家人都不知道是回什么事。

吃完饭,她又说要去散步,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我这时的心情,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没有办法,既然来了就奉陪到底吧。原来他们两个人春节前就大吵了一架,春节他也没有来她们家过。我想到他一个人过节,心里顿时难过得想哭出来。她又说他还打了她,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想从我这里博得同情和关爱。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才能安慰她,她不知道他在我心中的位置。她更不知道因为她的出现,我心中的矛盾,不安,无奈和痛苦。

天黑蒙蒙的,我跟她沿着他家后面的那条废弃的铁路漫无边际的走着。突然又下起了小雨。我们小跑到附近一个公园的围墙外,雨越下越大,进不了公园,只看到一间小屋的外墙,屋檐很短,有一个窗台,坐上去可以避雨。窗台很窄,只能担住半个屁股,我索性把她抱上去,站在她前面扶住她,不然她就会掉来。雨更大了,屋檐上的水直接浇泼在我的后背和屁股上。她抱紧了我的头,我的脸和头就埋在她的胸部中间。

除了小时候吃我妈的奶,这恐怕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贴一个女人的胸部那么近,那么紧。她有些激动,我听得到她的心跳的叮咚声。她一定想说拥抱着一个大学生,她的男友。她抱错人了。我心里很冷,但我在想他,我那里没有半点反应,唯一的反应是感觉冷的都缩了,一定象雨中的小鸟麻雀一样。象我们这样的人,恐怕不下雨,有这样的颜遇,那里也不是说起来就起来的。

这一幕被他看到,恐怕我也会被他打一顿。等于我和她都伤害了他。那我成什么了,如果他们已经是夫妻,那我还名正言顺落一个第三者,勾引有夫之妇的美名。

可他是我的男朋友,他是她的男朋友,她是他的女朋友。这种关系太复杂了,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我的良心要我一定不要伤害他,他太可怜了,我本来就是抱着帮助他的心,与他做朋友的。我想好了唯一的办法是临阵脱逃。

初八去上班,我装作没事人一样。中午他来吃饭,一共没讲两句话。回到家也是沉默寡言的。此时此刻,看到他痛苦,我心里比他还难过。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四、分手在四月清明

清明节,他说要去给父母上坟,我说我跟他去。那是我第一次陪别人去上坟。老实说我连自己家的祖坟都没有去上过。他买了两把香,和鸡蛋,水果之类的东西。我买了一大把混杂白色,黄色的****。我们坐公共汽车来到半山腰的一个寺庙前下了车。我跟着他就往寺庙前的山坳里走去。那个山坳象一把椅子的靠背,东西向址,三面是石头山,中间是几十个上百个的封土堆和墓碑。墓与墓之间是羊肠小道。我紧紧跟着他七湾八绕穿过那片墓地,又爬上山坳来到椅子靠背中央的位置。

那里有两棵小树,在离树不远的位置他找到了他父母的墓碑,是一块天然的石头,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着几个字,油漆已经退色剥落,看不太清楚,但他能认出来,大概是他父母的名字。他说他父母就葬在那块石头的后面,等以后有了钱再修墓。他说这里是他自己选的,风水应该很好。我回头一看东边,从这里可以看到恢蒙蒙的城市上空,那云雾之下就是我们居住的地方。他的家,也在那里。他当初选这块墓地的时候,一定想他父母从这里日夜可以看到他。

摆上了鲜花,鸡蛋,水果等供品,点燃了香,他跪拜在父母的坟前,他哭了。我知道他在父母面前反省自己,忏悔,要完成父母的遗愿。我虽然没有哭,可是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下山的时候,他跑在我前面,有点不顾我的样子。我让他等我一下,因为我有点感觉恐惧,他还在往前跑。我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摔倒在墓与墓之间的草丛里,他才折转回来。不知道是哪一个该死的冤魂死鬼把这条小径两侧的草打了上百个节,我就是被其中的一个节绊倒的。

我跟他说这些个结看起来不象是活人打的,一是那么多结需要几个小时才能打完,二是每一个草结都几乎一样大小,要是活人手工不可能打成这样。他说“听你这么一讲,我也毛起来,鬼来了”,他调头就跑。我本来是想让他拉着我的手,这样我就不会怕,可是他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有放他走了。我被吓得毛骨悚然,腿都软了,也跑不动了,干脆慢慢走,绕开那些个草结,谁怕谁?是活人怕死鬼还是鬼怕人?。他好像觉得我是装的,可是我是真的被吓到了。发誓以后不再跟谁去上坟。到了寺庙门口,天已经擦黑,我们上了末班车。路上,他没有对我讲一句话,我们仿佛已经变成陌路人。

从陪他去上坟回来,可能是被吓到的原故,整个人感觉怪怪的。有一天晚上,我在四楼办公室加班赶写一个材料,听到楼道里有关灯的声音,出去一看,没有一个人,楼道的灯真的全灭了,真的感觉听到脚步声却看不到人的恐怖。更离奇的是,有一天晚上,我用热水瓶的开水对了一盆热水在卫生间洗头。已经下班很久了,四楼应该没有人了。我把头发着湿,打上洗发膏,满头是泡沫,肥皂水流到脸上,眼睛紧闭着,突然感觉身后有人在走动的脚步声。凭直觉,轰的一下,全身汗毛和湿湿的头发感觉都竖立了起来。我灵机一动,用毛巾把眼睛抹了一下,把脸盆和水一起大声地砸在水池里,回头一看,什么鬼都没有。

我过去从不相信什么灵异的故事。亲身经历了这些事情以后,也只有抱着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消极态度了。听说人在身体虚弱,内心空虚的时候比较会遇到这样的鬼事。

对于他来说,不论他的性倾向是什么,在传统家庭观念和社会伦理道德观的影响下,他必须选择传统婚姻家庭的生活方式。父母之命重如山。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是父亲的遗嘱,也是母亲在弥留之际想要对他讲的。也是他答应的,虽然从今天社会发展的趋势,要想重振他家的祖业,把东城角满街的房产店面盘回来,已经不可能,但凭着他的努力,成个小家,生个男或是生个女,那是完全可以办到的,也是他今生今世为人的职责。

清明以后不久,她的女朋友突然来我的办公室,同事们看到有女孩子来访,差不多快下班也就都走了。我说是吃饭时间了,等他来我们一起去餐厅吃。本来想趁机做个合事老给他们两个撮和一下。可我经常是好心办坏事。她拿来一块火堆,用报纸包的左一层右一层的,都是瘦肉。说是专门拿来给我吃的。是厂里用来做火腿月饼的。我用手撕了一片放在嘴里。短篇同志小说:这小子真烂

她问我好吃不好吃,其实很香的,为了不让她误会我,或是有什么别的想法,我说“难吃死了”,她说“死没良心的,我冒着生命危险偷出来给你吃,我却说很难吃。”说话间,他进来了,看到我和她,一句话没讲,调头就走了。那一刻我的心碎了。要是她不在,我一定哭成一片汪洋。不行,他被我气走了,我还得把她也气走。我跟她说“你们两个已经好了那么多年了,他什么都告诉我了,你们两个才是最相配的。”我也没有请她吃饭。我看得出来她是含着泪走的。

我知道我与他从此已经分道扬镳。中午她走后,我立刻去餐厅打了饭带去他家,准备跟他一起吃。走到他面前碰了他的头一下,还想逗他乐。我是自作多情。他还在气头上,脾气很大,右手一把把我的手打开,又捏起拳头举起来,左手抓住我的衣领,愤怒地说“妈的,你这小子真烂!把我的家门钥匙还给我,你滚吧。”我本来想解释一下,与他沟通,并不是我的错,我没有要抢她女朋友的意思,我对她不感兴趣的,我依然爱着他。是她主动来……想到这里,我把他的两把钥匙,还有右手食指上的那个银色的戒指摘下来,放在书桌上,没有吃饭,什么都没有拿离开了他……

我之所以做的那么绝情,是因为如果我告诉他是他女朋友主动来找我,搁着他的脾气,那他一定不要她了。而且,他也不会相信我说的。我真的希望我退出,他们两个能够和好。希望他和她结婚成家。象普通人那样快乐的生活,过平平淡淡的日子。那个女孩子,说实话无论从哪方面讲跟他都是很相配的。再说,也是因为我的出现,才变成今天这样的结局。他对我的误会太深了。

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再来市府机关吃饭了。每天当我拿起我的饭碗去打饭的时候,就想哭。打饭回来,一个人坐在那里吃,没有食欲,经常哭出来。我分到这里来工作一年多了。讲到个人的情感,我想要的,我得到了,后来又失去了。我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我痛苦,我难过。晚上我一个人骑着单车在街上漫游,看到那些熟悉的餐馆,我跟他一起吃过饭的小店,喝过酒的路边摊,我就本能的想起有一只手在我后面推着我,吃完喝完和他一起回家睡觉。本来我工作好好的,领导和同事都很喜欢我。大家都认为我是大学生,工作能力又强,以后有很好的前途,过几年当个科长,处长的没问题。

可是我就是无法摆脱这种情感的折磨。我象得了一场大病,还没有痊愈,我就向单位申请办停薪留职。我要走,我要换个环境,换个心情,换个天空……我想去深圳特区创一创。我父母也把我骂得狗血淋头,说“这么好的工作,说辞就辞了,这孩子是有什么毛病了。”对,我就是有毛病了。可是没有人知道,也不可能让人知道我的毛病是什么。

我很想他,又不敢去找他,怕影响他和她。有几个晚上,我跑到他家后面的那个学校里,对着他的后窗户眺望,希望看到他的身影,可是都是漆黑一片。他死到哪里去了?最后一次去那个学校,我还与看门的老头吵了一架。那老头贼负责,问我找谁,我说找张老师,他说没有张老师,我说李老师,他说也没有李老师。张,和李都是中国的大姓,这么大一所学校,怎么会就没有呢!?他又说“我注意你好几次了,贼头贼脑的,象个小偷。”我一听火就大了,“我这样的人象小偷,你是老眼昏花了吧”,我想就算是小偷,我不管偷东西还是偷人,我偷的是围墙那边,又不是你这边,关你个屁事!?他又说“那你站在那里探头探脑的干什么,你是神经病还是精神病?”“我是,你要怎么招?”他说他要打电话给保卫科了。妈的,“看门的…死老头。”我气不过,狠狠的骂了他一句。从此再也不敢去那里了。也死心了。

五、结局

大致过了四个月吧,有一天我从会议室开会回来,桌子上放着一个红信封。打开一看是他的喜帖。叹一口长气,一屁股坐在办公椅上。当时也没有太在意看新郎新娘的名字。等到喜宴的那一天,包了一个两百五十元的大红包带去,那时候一般都是送个二十块,三十块的。我与别人不同,是自己的情人结婚,他的女朋友也算是我的朋友吧,为了他和她,特别一点。到了那里一看,新郎新娘在门口迎客,我直接问他怎么换人了,他反过来问我你没有跟她在一起啊?我说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会跟他在一起?!他当着那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客人的面,毫不客气的说“你这小子真烂!”

大喜的日子,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把红包交给新娘,假装进餐厅去转悠了一圈,趁他不在门口的当儿,什么也没有吃,离开了餐厅。我一边骑单车一边哭,眼泪模糊了视线,我心里很恨他,在骂他饥不择食,离了女人没法活,没什么出息。

我现在也没有什么顾忌的了,早知道他对他这样,我就真的跟她好了。第二天,我直接去那个糕点厂找她。她在上班,穿着白色的衣服,戴着白色的帽子,我感觉她想白衣天使。她对我的到来感到惊奇,还问我说你来干什么。我说不干什么,我是来向你告别的,我要走了,大家朋友一场,也算有个了断吧。她眼泪在眼睛里打转,声音哽咽起来。她已经跟她们单位的一个伺机订婚,是部队转业下来的,听她说人很好的。也算找到了归宿。听她这样讲,我从良心上也得到一点安慰。这样也好,嫁个真正的男子汉,总比嫁给他或是我这样的人强。不说骗了人家,天长日久能维持住那份情感吗!?

我自从跟他分手后,就很少回机关单身宿舍。如今要走了,我想回去整理一下自己的东西。我的室友早已知道我离职的事,他在人事部门工作。他对我怎么那么好?!我的东西他早已帮我打包整理好,我只需要收拾一下抽屉里的小东西。我的床上都摆满了婴儿用品,未开箱的婴儿车,婴儿床等等。他皮笑肉不笑的说我走以前要请我吃一顿。我现在怎么看他那么讨厌恶心,我心想别黄鼠狼给鸡拜年不怀好意了。细心回想起来,妈的,对不起,说句难听的话,要不是当初他和他的那个死缠烂打,长的象千年的癞蛤蚂似的女朋友,把这间机关集体宿舍搞得乌烟瘴气,乱轰轰,我怎么会走到今天这步田地。论在机关工作的学历前程,他的上司还归我的领导管呢。我毕业的大学比他的还更重点,更名牌呢。嗯,那又怎么样!?这又能怪谁!?每一个人的路都是自己走的。这社会就是这样,穷的穷,富的富,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人就是专门为人作嫁衣裳。

机关那么大,他工作的民政福利公司隔着市府机关好几级的,本来是不想跟他多罗唆了,没有不透风的墙。他听说我要走了,风风火火特意跑来我的办公室,没有其他人在。我这时候怎么看他那么不顺眼。我以为他要请我吃饭为我送行。他的表情看起来好像有些舍不得,有些难过,却依然鼓起勇气说“你这小子真烂,什么事情都是选择逃避。”

“烂就烂,你要怎么招?”临走了,他还这么骂我,而且又是那句让我接受不了的话。我不再象前两次那样保持沉默,立刻顶了回去。

看到我强硬起来,他无言以对,我以为他又要一把抓住我的衣领,举起右手的拳头。想不到,他猛的把我抱在胸前,把那个银元打制的戒指戴在我的右手食指上,然后哽咽着说“我们之间误会太多。我对不起她,更对不起你。你这一走,也许几年以后才能见面,也许也就天各一方了,多保重!啊!”我注意到他的右手食指上也戴着那颗银元打制的戒指。

我没有心里准备他会这样做这样说,心里有太多的委屈,一时也说不出话来,眼泪哗哗地流下来。他这次骂我“你这小子真烂”这句话的含义好象不同了。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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